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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所服务

律师常年法律顾问的范围

一、顾问单位客户主体:

1、公民个人;

2、企业、事业单位;

3、政府机关。

二、常年法律顾问业务范围:

1、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提供法律咨询;

2、草拟、审查、修改法律事务文书;

3、提供法律意见,或依法进行论证;

4、法律知识培训及宣传;

5、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进行见证;

6、提供有关法律信息;

7、受托发布有关的声明、公告、致函等文书;

8、进行资信或可行性调查,并出具调查报告;

9、参与谈判,提供法律意见,准备或审核所需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,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;

10、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、经济、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;

11、代理参加民事、经济、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、仲裁或诉讼活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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